近期,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人杭州伦福德底盘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伦福德公司”)关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法院认为,杭州伦福德公司企业字号与采埃孚旗下“LEMFÖRDER”品牌名称读音相似,其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了百余件与采埃孚的商标高度近似的商标,超出正常商业经营的需求。杭州伦福德公司主张保护的涉案商标与采埃孚享有合法在先权利的标识在视觉上高度近似,其摹仿、攀附采埃孚商标的意图明显。杭州伦福德公司取得和行使商标权的方式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权利滥用,其相关权利主张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与此同时,对于广州某汽配商户知法犯法,在其微信朋友圈售卖假冒“LEMFÖRDER”产品的违法行为,采埃孚也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在其仓库查获多件假冒“LEMFÖRDER”产品、标签及包装。现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等待进一步刑事调查。 诚实信用原则是一切市场活动参与者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任何违...